失信被执行人 |
姜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5********0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05民初4910号 |
案号 |
(2021)鲁0305执20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王晓倩,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淄博市临淄区雪宫北生活区****,居民身份证号码:3703051984****2874,联系电话:13581011787被申请执行人:姜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淄博市临淄区****,居民身份证号码:3703051980****0414,联系电话:申请执行的依据及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与确定履行期限: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9)鲁0305民初4910号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确定履行期限为2020年1月14日前履行。申请执行的标的:支付原告经济扶助金50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此致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人:王晓倩时间:2020年9月22日申请人王晓倩账户:户名:王晓倩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临淄支行账号:6217211603000307017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