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株洲新皇家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9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211民初243号 |
案号 |
(2019)湘0211执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株洲新皇家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付原告罗伟红各项损失140121.49元;二、被告芦淞区养安享保健食品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付原告罗伟红各项损失111646.42元;三、驳回原告罗伟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122元,减半收取2561元,保全费1820元,合计4381元,由被告株洲新皇家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2190.5元,由被告芦淞区养安享保健食品经营部承担219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28 |
发布时间 |
2019-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易恺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113294381204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十五区泰山路与森林路西北交汇处株洲传媒大厦1号演播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