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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129********04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302民初78号
案号
(2021)宁0302执31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辛洁偿还原告杜亚鹏欠款85994元、利息7486元(截止2020年11月21日)及自2020年11月22日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3.85%计息),限被告马、辛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杜亚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86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746元,由原告杜亚鹏负担46元,被告马、辛洁负担27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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