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长盛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817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02民初4558号 |
案号 |
(2021)赣0702执15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赣州长盛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郭名锋、刘诚短少面积1.05平方米的房价款41779.5元及利息(以41779.5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2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由被告赣州长盛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郭名锋、刘诚购买延伸物业用房面积35.4平方米的房价款637200元及利息(以637200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2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00元,保全费4270元,合计15570元由被告赣州长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飞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2558492817Q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赖家围路2号鹭江花园1栋2单元30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