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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梅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3********15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23民初1540号
案号
(2021)桂1423执7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周梅娟尚欠何桂龙借款本金34100元,周梅娟自愿定于2021年1月5日前归还5000元,于2021年2月5日前归还5000元,余款24100元自2021年3月起于每月5日前归还2000元,直至还清;二、若周梅娟有一期未按第一项协议内容如期足额还款,何桂龙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欠款;三、案件受理费652元,减半收取326元,周梅娟自愿全部负担(此款何桂龙已预交,由周梅娟在2021年2月5日前归还借款时一并给付何桂龙)。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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