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8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7民初14376号 |
案号 |
(2019)粤0307执177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白曙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黄剑晖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40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4月1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对被告白曙光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惠州市森意欧家具有限公司对被告白曙光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案件受理费9920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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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土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31486110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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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约场南岭老围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