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3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11民初3582号 |
案号 |
(2020)湘0111执5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卓越新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翡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原告唐岚培训费用12 800元;二、驳回原告唐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7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86元,由被告湖南卓越新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翡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振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0513911795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怡秀园甲1号8层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