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裕和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3********479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民特373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2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川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金昌裕和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给付许玉虎货款843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42150元,2021年6月30日前付42150元。若逾期未付,许玉虎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并由金昌裕和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按本金84300元,年利率6%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2076760479E |
登记机关 |
金昌市金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0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