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喜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5********31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1031民初76号
案号
(2021)晋1031执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袁喜平与被告张辉辉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张茼茼、儿子张家豪均随被告张辉辉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每人6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给付方式:2021年3月1日起,于每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抚养费;原告对两个孩子均依法享有探视权,一方探视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三、原、被告无共同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8-05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