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菱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9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221民初663号 |
案号 |
(2018)豫0221执1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菱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开封市东京博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货款500000元。被告河南菱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8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5-14 |
发布时间 |
2018-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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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4660943899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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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商城路北C座1单元23层4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