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艺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CA8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7423号 |
案号 |
(2021)粤01执7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法院依法强制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广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艺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如下裁决义务:(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100万元;第二被申请人对本项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2020年1月3日起,以100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违约金总额扣减7134.86元),暂计至2021年11月15日,违约金为334365.14元;(三)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担保费2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1万元(四)由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已垫付的仲裁费24000元;(五)从2021年1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至2021年11月15日,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为1684.82元;(六)本案执行费由第一、第二被申请人承担。以上请求暂计算至2021年11月15日,合计:1377049.96元。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从2021年11月16日起继续计算,直计算至被申请人清偿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白艳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5MA1FW1CA8G |
登记机关 |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1号4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