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6013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2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45万元,及利息(以54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自2017年3月27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01月17日为3661855元);二、被申请执行人湛江市多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多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多隆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魏长水、魏福长、魏福梅、魏福全、胡居香、温道甜、湛江鑫润投资有限公司、咸宁陆洲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对被申请执行人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四、被申请执行人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67500元。以上暂计人民币91793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温道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37684175593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湛江市椹川大道中4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