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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卫全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28********1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02民初1973号
案号
(2021)冀0602执27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会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欠款103011.22元;二、被告卫全敏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接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1180元,由二被告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10-28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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