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7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11民初3494号 |
案号 |
(2021)豫0411执22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愿向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9388.08元,此工程款双方同意以华廷四季城小区01地块编号为:c237、c238、b111的三个车位抵偿,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将上述三个车位抵偿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一并处理(2020)豫0411民初3483号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诉平顶山市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的涉案款项164369.6元,该案件已撤诉)。2021年4月15日之前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下余工程款的19757.68元。如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二、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8元,由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青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0664677890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南环路莲花盆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