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蓬勃牧草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哈仲裁字第1001号 |
案号 |
(2019)黑12执3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黑龙江蓬勃牧草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20,181,245.37元;(二)被申请人黑龙江蓬勃牧草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1,157,795.28元;(三)被申请人黑龙江蓬勃牧草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4,329,291.81元,自2019年9月1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给付工程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四)确认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工程款债权19,299,223.28元,可以就其承建的黑龙江省安达市ptmr奶牛全混日粮配送中心建设工程折价、变卖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五)确认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工程款债权882,022.09元,可以就其承建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ptmr奶牛全混日粮配送中心建设工程折价、变卖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六)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用5,000.00元及保全保险费用34,094.14元由被申请人黑龙江蓬勃牧草有限公司承担。(七)驳回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申请人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仲裁费用173,822.00元,由其自行承担3,698.00元,由被申请人黑龙江蓬勃牧草有限公司承担170,12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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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长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81073317199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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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