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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一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AL9L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3民初5404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59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朝祥向原告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人民币98241.99元;二、被告张朝祥向原告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截止2020年7月7日的违约金人民币655.6元,此后,违约金的计算以未偿还的租金人民币98241.99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继续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张朝祥向原告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200元;四、被告成都一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代偿后,有权向被告张朝祥追偿。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2元(原告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保全费102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3322元,由被告张朝祥、成都一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姚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MA6C6JAL9L
登记机关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7号附7、8、9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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