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香河中远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10********BP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1024民初2914号 |
案号 |
(2021)冀1024执2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香河中远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飞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费77638.20元及利息(利息以77638.2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自2020年4月2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海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24MA09L3BP23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香河县钳屯镇西延寺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