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621民初661号 |
案号 |
(2019)黔0621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任小红与被告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孔庆林、张兴借款2,70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9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息至被告任小红、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之日止)。二、被告任小红与被告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孔庆林、张兴借款58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5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息至被告任小红、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之日止)。三、被告任小红与被告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孔庆林、张兴借款1,08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6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息至被告任小红、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41,680元,减半收取20,8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任小红、贵州江口梵韵缘旅游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保函费10,464元,由原告孔庆林、张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时间 |
2020-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小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621551913439D |
登记机关 |
江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