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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5********13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1民初236号
案号
(2021)晋1031执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史艳明、王晓丽欠田聪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其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被告史艳明、王晓丽自2020年6月3日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田聪5000元,至2024年8月30日前还清250000元借款如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内容履行还款义务,自愿承担利息(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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