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河科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9163**** |
执行依据文号 |
襄劳人仲案字【2018】36号 |
案号 |
(2019)豫1025执20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许昌河科科技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15内一次性分别支付沈乔木等20人每人工资109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时间 |
2020-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嘉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89163776P |
登记机关 |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市襄城县黄洋科技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