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钧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WM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23行审207号 |
案号 |
(2020)苏0623执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执行人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的东环罚字[2018]3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准予强制执行。二、执行事项:1、南通钧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15天内恢复该配电柜生产项目建设前原状,立即改正在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该配电柜生产项目生产的违法行为;2、缴纳罚款人民币303000元和加处罚款人民币303000元,合计人民币606000元。被执行人收到本裁定后按照东环罚字[2018]3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方式立即履行,逾期不履行的,执行事项的第1项由如东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2项由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时间 |
2020-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海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3MA1X0GWM68 |
登记机关 |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上漫社区二十二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