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五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4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24民初7803号 |
案号 |
(2020)浙0324执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永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五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胡德宣共同分期支付原告全胜亮剩余货款529727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付269727元,2020年5月15日前付余款26万元,若被告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任何一期逾期,则原告全胜亮有权对所有欠款及逾期利息一并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时应扣减调解后履行的款项,逾期利息以申请执行时的欠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2%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本案受理费9097元,现减半收取4548.5元,由被告江苏五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胡德宣承担(原告全胜亮已垫付,两被告结清欠款时返还原告全胜亮4548.5元)。^~^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云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81674429006P |
登记机关 |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溧阳市南渡镇永安路2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