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3民初5096号 |
案号 |
(2019)黑0103执69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前给付原告姜东明3000000元;二、被告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姜东明3000000元:三、被告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姜东明1500000元。如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该期限给付150000元,则须给付姜东明2160000元;四、案件受理费32354元,由被告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樊恩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84769053400Y |
登记机关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五常市牛家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