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53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2民初8954号
案号
(2021)鲁0215执48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鲁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即墨市鑫诺金鞋底厂货款42837元,并支付原告以42837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鲁刚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