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旭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F9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722民初947号 |
案号 |
(2021)云0722执6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仁彬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旭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劳务费人民币442000元,计算至2020年11月28日的逾期利息9926.58元,合计人民币451926.58元,2020年11月29日起的逾期利息按判决确定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建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85MA6CMBF983 |
登记机关 |
简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简阳市简城安象街(菜市小区)4幢1层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