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9********X2X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83民初4304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2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满地香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0万元;二、被告山东满地香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2020年10月12日之前的利息为649731.16元);三、被告山东满地香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50000元;四、被告肥城银宝商贸有限公司、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袁广振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在最高限额298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案件受理费718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满地香食品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肥城银宝商贸有限公司、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袁广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凤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837061362251 |
登记机关 |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肥城市新城工业三路0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