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集新百诺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XQ6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05民初2454号 |
案号 |
(2019)粤0705执4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集新百诺门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门市新会区明洋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4738.5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尚欠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7年11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止);二、被告广东英奋诺贸易有限公司在人民币900万元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被告WEE LAM YANG(黄南洋)在人民币100万元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江门市新会区明洋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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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WEE LAM YANG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0MA4UWWXQ6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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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拾围管理区大宝围(四期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