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湘市依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48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临民初字第1777号 |
案号 |
(2019)湘0682执恢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临湘市依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方小虎工程款1 467 758.29元及利息(按月息1.5%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止,已支付的16万元利息予以核减); 二、驳回原告方小虎对被告孙炬晖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0 000元,由被告临湘市依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31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682344857294L |
登记机关 |
临湘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临湘市儒溪镇工业园办公楼3楼3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