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81********1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14民初15173号 |
案号 |
(2021)辽0114执4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沈阳六六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深圳市麦香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定金及货款248万元及利息113515.11元二、被申请人徐旭、王迪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申请人史大勇在200万元及应支付的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徐旭、王迪、史大勇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四、四被申请人承担保函担保费2557.76元,案件受理费27262.2元,保全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