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0********952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7513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5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银川鑫大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费43950元,并以439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承担自2017年1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银川鑫大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6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作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095059952U |
登记机关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812号鸿运润园水岸金街2层002室F218号商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