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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81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4民初1082号
案号
(2019)新2324执16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昌吉圣达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分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为原告刘忠信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二、被告昌吉圣达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分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刘忠信返还契税7081元;三、被告昌吉圣达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分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刘忠信给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2840元;四、原告刘忠信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0元,减半收取260元,由被告昌吉圣达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分公司承担,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刘忠信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10-16
发布时间
2020-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建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4798150648D
登记机关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中华路凤凰商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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