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金水宝塑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C9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214民初865号 |
案号 |
(2018)鲁0214执1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牟信军偿还原告牟荆华欠款金额共计600万元。分别于:1.2018年2月28日前还款20万元;2. 2018年4月30日前还款50万元;3.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每月20日前还款6万元;4.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每月20日前还款10万元;5.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每月20日前还款10万元;6.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每月20日前还款10万元;7.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每月20日前还款10.25万元。8.剩余40万元于2021年2月26日之前偿还。二、如有任何一期延期,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三、被告青岛红水起塑料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金水宝塑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双方再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58 302元,减半收取29 151元,保全费5 000元,共计34 151元,由被告牟信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5-24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丰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MA3C9QDC4J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杨家村社区北50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