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6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24民初267号 |
案号 |
(2019)冀0624执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阜平县豪门洗浴中心各项损失432146元。二、驳回原告阜平县豪门洗浴中心的其它诉讼请求。三、反诉被告阜平县豪门洗浴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65000元。三、驳回反诉原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上述款项汇至: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5054 1601 0400 02363,开户银行:河北省阜平县农行中兴分理处,并注明案号。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1424元,由本诉原告阜平县豪门洗浴中心负担4949元,本诉被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47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95元,由反诉原告石家庄红宇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85元,反诉被告阜平县豪门洗浴中心负担29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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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666555272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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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98号院1-6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