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乐陵市天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2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81民初1473号 |
案号 |
(2019)鲁1481执1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止2019年3月27日前的利息980828.33元,以上本息共计10980828.33元;二、被告乐陵市天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28日直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结欠的相应罚息、复利(以借款本金1000万元为基数,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三、被告乐陵市舜天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桑振江、张建芹对上述一、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乐陵市天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乐陵市西外环西侧的抵押物(不动产单元号:3714811003044GB00001F00010001.不动产证书号:鲁(2017)乐陵市不动产权第0000032号,土地使用面积17343.82平方米,建筑面积10548.21平方米 )折价或者拍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87685元减半收取43842.5元,保全费5000元,由乐陵市天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乐陵市舜天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桑振江、张建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6 |
发布时间 |
2020-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桑振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7392827636 |
登记机关 |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乐陵市西外环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