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阜新绿地顺天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2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民终2933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6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阜新绿地顺天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秦煊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以250万元元本金,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阜新绿地顺天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时间 |
2020-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900574266131E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北段46号6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