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7********33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2002民初1134号 |
案号 |
(2021)川2002执恢7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国林、徐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共同偿还原告王秀平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4月5日其按年利率6%支付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