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建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5********5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3332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9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建才结欠原告梅玉华借款本金118000元及截止2021年7月16日之前的利息205200元,合计323200元,约期在2021年8月30日前还清。二、本案受理费6148元减半收取3074元,由被告杨建才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在2021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的内容,自双方签收本调解书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