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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定市恒晖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2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5381民初311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5381执28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定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罗定市恒晖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7895.54元给原告陆光达、李小玲。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定市恒晖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15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炳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81082615243P
登记机关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罗定市工业大道三路68号1-2层1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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