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沂源县宝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6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323民初2608号  | 
    
案号  | 
      (2019)鲁0323执2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沂源县宝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借款3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被告沂源瑞康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沂源县鑫盛亿工贸有限公司、于守民、熊自珍对被告沂源县宝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沂源瑞康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沂源县鑫盛亿工贸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沂源县宝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于守民、熊自珍追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00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沂源县宝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于守民、熊自珍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31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守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237986829519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麻镇沟泉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