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肇庆市天寰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2********MJ0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202民初704号 |
案号 |
(2021)粤1202执5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肇庆市天寰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肇庆市置信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支付代理佣金69710元及利息[利息以69710元为基准,按同期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从2021年1月28日起计至付清拖欠佣金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肇庆市置信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542.75元(原告已预交),原告肇庆市置信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负担300元,被告广东肇庆市天寰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负担1242.75元。被告广东肇庆市天寰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应负担的受理费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健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2MA534KMJ0E |
登记机关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1座1603室之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