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小智星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9161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20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190617012】。被告深圳市小智星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峰华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加工款人民币486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4860.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4月2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61元、保全费468.6元,由被告深圳市小智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丙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00295246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路泰丰工业区(恒强工业园)C栋3楼B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