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白银兴东荣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4********NL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402民初1522号 |
案号 |
(2020)甘0402执14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银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刘克军等三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息共计32342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共26268.57元。执行350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宗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402MA737HNL5X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东路71号-6幢(02)6幢1-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