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达州市三合缘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7********31X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大竹民初字第1789号 |
案号 |
(2020)川1724执恢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中小额没反应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达州市三合缘煤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内偿还员工啊肖枝刚借款360万元,并承担从2015年10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还清的利息。2.被告卢孝元、吴怀国、孙昌祥、贺秩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偿还责任。受理费35600元,由五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昌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0057755231XA |
登记机关 |
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达州市达县幺塘乡辉山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