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445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民终1225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2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0044元,由马鞍山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明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1704900445L |
登记机关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