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魏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X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02民初2427号 |
案号 |
(2021)苏0302执27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徐州魏蓝文化旅游-4-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徐州泓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5000元及违约金(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95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1元,减半收取460.5元,由被告徐州魏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代厚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24MA1X30T50C |
登记机关 |
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睢宁县魏集镇工业集中区A-3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