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董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01********6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11796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3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6604122】。被告中山市横栏镇欣鸿灯饰厂、董勇向原告李飞支付货款8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