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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新莹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63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深仲裁字第288号
案号
(2018)粤03执15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仲裁庭形成以下意见: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截至2018年1月23日贷款本金人民币640,145.74元,罚息人民币21,791.63,合计人民币661,937.37元。2018年1月23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和复利亦应按照上述《贷款合同》的约定计至上述本息还清之日。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六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26,477元。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3,405元由六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由六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六被申请人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7-30
发布时间
2019-0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邹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6367957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海昌街海湾广场丰华阁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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