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谭伟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01********1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203刑初812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5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谭伟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谭伟胜退赔被害人林建龙经济损失人民币3,2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