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乐津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LM0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84民初134号 |
案号 |
(2020)冀0184执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河北乐津商贸有限公司偿付原告河北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费损失406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河北乐津商贸有限公司偿付原告河北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地费损失10684.93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河北乐津商贸有限公司偿付原告河北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仓储费损失(其中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6月27日止,仓储费为75600元;自2019年6月28日起至仓储结束之日止,按照月租金1600元计算)。驳回原告河北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80元,减半收取计1640元,诉讼保全费975元,共计2615元,原告负担1300元,被告负担13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池忠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4MA07R6LM0Y |
登记机关 |
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康乐街14号祥源大厦1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