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橘郡城镇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8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3民初7373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湖南橘郡城镇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卢峰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39 294元(以已付购房款1 180 000元为基数、按万分之零点五每日的标准暂计算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4月27日止);二、驳回原告卢峰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2元,减半收取1371元,由被告湖南橘郡城镇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3755826628G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北塘路8号 |






